2021年安庆怀宁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24人公告
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,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,根据《怀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,经县委编委会同意,决定开展2021年怀宁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选调范围
怀宁县县域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。
二、选调资格
(一)选调对象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:
1.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身体健康;
2.2018年12月31日以前在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;
3.近三年(2018、2019、2020)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(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);
4.岗位具体要求见《怀宁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以下简称《岗位表》,附件1),其中《岗位表》“年龄条件”中“ 35周岁以下”为“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”(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);
5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参加公开选调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https://tongling.offcn.com/html/2021/12/7139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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